校车采纳了哪些百家之长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响强烈,普遍认为,制定校车安全条例,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很有必要,体现了**和**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高度关切。公众同时对校车安全管理及相关问题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和建议。起草部门将公众意见梳理汇总,通过媒体如实向社会公布。许多意见的观点各有不同,各有一定的道理,有助于我们从实际出发,从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统一出发,更加全面地研究考虑校车安全管理有关问题。起草部门对公众的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征求意见稿作了多处较大修改。主要包括:增加规定,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针对实际中有的地方不顾学生家长的合理诉求,不适当地撤点并校问题,增加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公众提出的应保证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和校车驾驶人持续符合相关要求的意见,增加了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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